兑吧SaaS业务迎来2020年完美收官业绩。 1月17日,兑吧发布了2020年第四季度用户运营SaaS业务的经营数据。据公告显示,其SaaS业务在该季度内的新签约(含续约)合约数量为282份;新签约(含续约)总金额为3900万元,较2019年同期的1480万元增长超160%。总签约金额呈现爆发式增长。 公告显示第四季度与银行类客户签约合约总额为1690万元,其中最高的客单价为200万元。兑吧的SaaS业务销售总额和客单价均呈现翻倍增长,这是客户认可的结果。 兑吧所在的SaaS赛道近两年受到市场的普遍关注。此前招银研究发布研报称国内SaaS发展将迎来黄金十年,十年内国内SaaS有望营收增长10倍。长期来看,发展空间巨大。这一预测可以说在过去2020年兑吧的SaaS业务中得到了充分验证。 在移动互联网流量红利逐渐消失的当下,用户运营服务和产品成为越来越多品牌商和公司的标配。这也是兑吧SaaS业务爆发的市场环境背景之一。 目前兑吧SaaS服务的客户包括大批的银行系企业,如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农业银行(行情601288,诊股)、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中信银行(行情601998,诊股)、中国银联、光大银行(行情601818,诊股)等。兑吧SaaS业务在客户数量、客户群体、产品价值以及客单价等多个维度持续升级,除了互联网及金融行业外,当下很多知名的线下零售、网红品牌也在享受兑吧的SaaS服务,例如:屈臣氏、良品铺子(行情603719,诊股)、国美电器、海底捞、李子柒、认养一头牛等。 在打造了积分商城、定制IP形象、节点游戏活动等众多爆款式用户运营的方案产品后,兑吧贴近用户行为习惯陆续推出盲盒、直播等一系列创新的用户运营产品。对产品不断的创新,深挖产品价值,这应该是兑吧SaaS产品受到市场认可的重要原因。 2020年兑吧还全新切入电商领域,在618和双11期间服务食品、美妆、箱包鞋服、母婴亲子等多个类目几十家头部电商品牌,其中超过85%的客户入选各类目TOP10榜单,荣获了由淘宝官方颁发的“阿里巴巴2020购物小程序创新奖项”。 2020年受疫情影响,宅在家看直播,从线下购物消费转战线上下单的模式基本成为全国人民的标配姿势,直播行业也随之高速发展。兑吧全新推出的金融直播产品有一整套完整的CRM系统,帮助金融,保险等长周期决策行业通过直播获客营销。 总结2020年兑吧SaaS业务的发展态势可以得出结论的是:兑吧SaaS业务已然搭上了数字化运营、智慧化运营的快车道,之后的发展也将令人期待;以下是其快速发展的三个支撑点: 其一,凭借当前在行业中打造标杆合作项目所带来的品牌效应以及三大优势技术的支持,兑吧有望于金融领域持续渗透。 事实上,金融领域是一个庞大的市场。据银保监会数据,中国共有超过4600家法人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这个数字仅计算了各银行总行,在总行之外仅6大国有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和134家城商行旗下一二线城市分行机构就超过7000家,如果再计算其他区域性银行等的分支机构,客群体量高达数万家。广阔的赛道将让具有先发优势的兑吧赢得更大市场。 其二,深厚积累,形成品牌和产品双重护城河。 随着各行各业寻求增长的痛点越来越明显,兑吧的SaaS客户群也从最初只服务互联网企业到现在扩展到包括百余家银行在内的金融行业,以及零售、政企在内的全行业客户群,此外今年新拓展淘宝KA品牌商家;而且SaaS产品从最初的的积分运营工具升级到聚焦垂直行业打造的用户运营SaaS产品体系,包括:积分运营SaaS、会员营销SaaS、游戏化运营SaaS,以及今年在疫情期间推出金融行业的直播SaaS。可以观察到的是,兑吧服务的公司以行业内头部品牌为主。头部品牌往往愿意投入更多的成本进行数字化转型。 其三,兑吧双11助力多个新国货品牌跨入亿元俱乐部。 在天猫双十一第一波售卖期,357个新品牌成交额登上细分类目TOP 1,面对强劲的需求以及剧烈的市场竞争,新国货品牌同样需要全新的运营思维和全新的营销玩法,用户运营SaaS服务自然成为了新国货品牌崛起的首选。 据市场消息称,在双十一期间,兑吧的用户运营SaaS业务便已服务了包括蕉内、花西子、colorkey、珀莱雅(行情603605,诊股)等深受年轻人追捧的新国货。 淘宝高层曾表示,“未来10年是互联网创造新品牌的10年”,新消费品牌的崛起已是中国未来5-10年里最确定性的机会。而目前淘宝平台已有1000多万的入驻商家,随着本土品牌商家的持续壮大以及人口红利的不断萎缩,兑吧的用户运营SaaS业务将迎来更广阔的市场需求。 目前兑吧服务的客户群体有三类:一、传统金融行业包括银行、保险、券商和基金公司;二、全行业品牌包括汽车、线下零售和酒店业;三、2020年全新切入的淘宝商家。主要为他们提供用户运营产品和服务,通过积分商城、品牌IP打造、互动场景搭建、长周期会员运营、直播全链路方案解决等多种手段帮助企业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加强与消费者的粘性和互动,提升转化率,从而最终提高品牌的GMV。 伴随着中国企业数字化升级等大趋势,SaaS行业将是长期受益的优质赛道,中国SaaS市场还处于发展早期,未来有望迎来越来越多细分龙头,作为用户运营SaaS龙头,我们在等待兑吧的估值爆发。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规范业务经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合规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二是强化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业务风险评估与监测,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合理控制负债成本。地方性法人银行要坚守发展定位,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三是加强消费者保护。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强化销售管理和网络安全防护,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通知》的印发实施有利于商业银行合规稳健经营,对于弥补制度短板、防范金融风险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将加强督促指导,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商业银行规范开展互联网渠道存款业务。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商业银行为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陆续通过互联网销售个人存款产品,在拓宽银行获客渠道、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比如产品管理不规范、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当前,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尚缺少针对性的监管制度。因此,亟需补齐制度短板,引导商业银行规范开展互联网渠道存款业务。 二、《通知》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提出了哪些监管要求? 《通知》结合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监管要求:一是坚持依法合规。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二是强化风控管理。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评估业务风险,完善风险治理架构。同时,持续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三是规范销售行为。商业银行应当强化互联网渠道存款销售管理和网络安全防护,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四是坚守发展定位。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应当确保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存款业务,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 三、《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等业务,请问有什么考虑? 金融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审慎包容的监管导向,支持商业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与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业务合作,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生活。同时,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目前,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销售相关产品受到相应监管。存款作为最基础的金融服务,理应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 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产物,最近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但该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涉嫌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银行经营区域限制,并且非自营网络平台存款产品稳定性较差,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也带来挑战。因此,为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对上述定期存款以及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予以叫停。需要指出的是,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开立Ⅱ类账户充值,为社会公众购买服务、进行消费等提供便利,这部分业务不受影响,可继续开展。 四、《通知》对已经通过商业银行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存款的消费者有何影响?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通知》发布实施后,如何推动商业银行稳妥整改、平稳过渡? 目前,相关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的存款业务规模不一,各自的经营状况也有所差别。为避免次生风险,《通知》明确监管部门可根据相关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稳妥有序整改。
在蚂蚁集团、腾讯理财通、京东数科、滴滴金融等巨头陆续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后,监管部门的规范文件来了。1月15日,央行和银保监会给出了定调,“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这份《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相关事项。 据悉,此前包括蚂蚁集团在内的多家巨头相继下线产品并非受到监管的窗口指导,而是主动下架,被市场视为拥抱监管的行为,起因则是监管领导对互联网存款业务的表态。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总体上,《通知》较为严格:一是将商业银行互联网定期存款业务严格限定于自营网络平台(官网、手机银行等);二是要求地方性银行开展互联网存款业务应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此外,《通知》在存量业务整改方面比较实事求是,允许到期自然结清(“靠档计息”存款产品清理则是“一刀切”),有助于商业银行稳妥整改、安全过渡,保持流动性有序平稳,也有助于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 叫停互联网存款 对于储户而言,互联网存款产品收益相对较高、风险相对较低,备受欢迎;对于中小银行而言,通过互联网渠道获客,也解决了中小银行揽储难的问题。 不过,发展过程中,一些风险隐患也引起了监管的注意。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中就指出了这些风险隐患,比如产品管理不规范、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并称,当前,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尚缺少针对性的监管制度。因此,亟须补齐制度短板,引导商业银行规范开展互联网渠道存款业务。 该负责人还表示,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产物,最近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但该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涉嫌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银行经营区域限制,并且非自营网络平台存款产品稳定性较差,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也带来挑战。因此,为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对上述定期存款以及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予以叫停。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储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借助网络技术等手段违反监管规定、规避监管要求。 此外,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严格执行存款计结息规则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相关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的存款业务规模不一,各自的经营状况也有所差别。为避免次生风险,《通知》明确监管部门可根据相关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稳妥有序整改。 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 《通知》对理财市场有哪些影响?储户还能买到相关产品么?此前已经购买的消费者有何影响? 《通知》结合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监管要求。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营业网点、自营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存款业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需指出的是,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开立Ⅱ类账户充值,为社会公众购买服务、进行消费等提供便利,这部分业务不受影响,可继续开展。 其中,《通知》所称自营网络平台是指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 对已经通过商业银行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存款的消费者,《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 “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央行、银保监会正式叫停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揽储之前,已经有地方监管在行动了。2020年12月28日,记者从浙江地区银行机构获悉,近日收到地方监管文件,要求银行机构不得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作为中介吸收存款。
信托业2020年最赚钱TOP10:整体净利润增速达8%,6家公司排位生变 信托业务最强TOP10的信托公司合计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76.66亿元,同比增加14.13%。 信托业2020年业绩数据披露已近尾声。 截至2021年1月16日,68家信托公司里,已有59家在中国货币网披露了财务报表。(需要说明,银行间市场披露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年报数据有些许出入。此外,财报仅披露资产负债、利润两张表,因此关于数据的详细说明、信托资产规模及创新业务等均需等年报披露)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从信托业内人士处拿到的最新数据,再结合公开信息整理得出,目前净利润排名前十的信托公司依次为,中信信托、华能信托、平安信托、重庆信托、光大信托、五矿信托、华润信托、中航信托、江苏信托、建信信托。(中信信托、华能信托为合并报表口径) 对比2019年净利润前十的信托公司,这10家信托公司名单未变,其中6家的排位发生调整,较上年9家名次调整、2家新晋前十的排位变化波动幅度有所减小。 中融信托创新研发部发文指出,2020年净利润排名前十的公司净利润总和占到全部59家净利润总和的54%,盈利优势进一步向头部集中,而行业内亏损公司家数逐年扩大,马太效应十分明显。 此外,信托业务收入TOP10里,有1家公司较2019年已跌出排行榜。 前十净利润合计增速8%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得出,最赚钱TOP10的信托公司合计实现净利润273.18亿元,相较于上年的252.75亿元增加了8.08%。 具体来看,净利润排名居首的依旧是中信信托,其以13.27%的增速净赚38.52亿元;第2名排位也与2019年相同,为华能信托,其实现净利润37.65亿元,较上年增长了19.21%;第3名为重回30亿元的平安信托,以16.32%的增速从原来的第5名上升至第3,净利润为30.85亿元。 此外,增速超三成的信托公司有两家,分别为光大信托和五矿信托。 排名第5的光大信托实现净利润27.97亿元,同比增长34.61%,其上年的排名为第8。增速第二的为五矿信托,净利润为27.84亿元,同比上升了32.25%,排名从2019年的第7上升到第6。 在当前行业整体受托规模持续压缩的背景下,净利润前五排位赛的竞争依旧激烈,不进则退。华润信托此次下降的幅度最大,从原来的第3降到了第7,净利润为27.24亿元,同比下降5.64%。 位居第9和第10的江苏信托和建信信托在此次排名中拖了后腿,二者的净利润增速分别下滑22.68%和12.74%。即便如此,建信信托还是保持住了其排名位置,与2019年持平。 前十信托业务收入合计增速达14% 作为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信托业务位居前十的名单与净利润前十的有颇多重合,依次为中信信托、光大信托、平安信托、中融信托、中航信托、华能信托、五矿信托、建信信托、长安信托、重庆信托。与2019年的TOP10名单相比,仅兴业信托跌出了排行榜,重庆信托作为新晋者位列第10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发现,信托业务最强TOP10的信托公司合计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76.66亿元,相较于2019年的330.03亿元的增幅达14.13%。 其中,第1名依旧是中信信托,信托业务收入为61.68亿元,其增速亦是第1,同比增28.81%。除中信信托外,其余的排位较2019年均有变化。 光大信托以27.81%的增速从第3名跻身至第2名,实现信托业务收入47.86亿元;平安信托上升了2个名次,以43.35亿元的信托业务收入位列第3,增速为22.76%。 中融信托、中航信托分别下降了2个、1个名次。五矿信托的信托业务规模虽然同比增长了6.44%,但排名还是从第6下降到了第7。 据监管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信托业受托管理信托资产余额20.86万亿元,较年初减少7432.79亿元,同比下降5.16%。
在因财务造假质疑导致股价大跌后,南极电商终于正面回应了一份早在2019年就已流传的报告。 1月12日晚间,南极电商公告称,关注到近期网上流传的质疑其体外循环造假的PPT。未避免对投资者构成误导,其对该PPT中的8项疑点予以澄清说明。 同日,南极电商还披露了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截至1月12日,其累计回购了占目前总股本1.45%的股份,成交金额为3.48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受上述两项消息刺激,南极电商1月13日涨2.28%,收9.44元/股,总市值为231.74亿元。 受财务造假消息影响,今年以来,南极电商股价累计下跌30.99%,市值蒸发104.09亿元。与2020年7月10日的历史股价最高点24.41元/股相比,其股价累计跌幅更是达到61.33%,市值共蒸发367.49亿元。 去年前三季净利率26%,超过银行、白酒和券商 南极电商所称的PPT,为兴业证券某分析师2019年发布一份报告。 该报告以南极电商举例称,其存在净利率非常高而无明显壁垒;无明显的竞争对手;非常轻资产的运营模式;财务数据质量差,应收账款占营收的比重提升且波动较大;经营规模翻倍增长,员工数量反而下降;供应商和客户高度重叠等多项疑点。 同花顺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南极电商的整体净利率达到26.01%,超过江阴银行的25.85%、水井坊的25.79%、西部证券的25.69%。 对此,南极电商称,其盈利主要来自品牌综合服务业务。品牌综合服务业务是南极电商按发放商标辅料的批次为授权生产商提供品牌授权、供应链服务等综合服务,并收取品牌综合服务费,在各产品约定的服务期内分摊确认收入。 这一为生产商提供品牌授权、发放商标辅料的业务模式,被外界戏称为“卖吊牌”,因此南极电商也到了“吊牌之王”的称号。 南极电商还表示,由于品牌综合服务业务主要成本构成为采购的辅料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因此毛利率较高。2020年前三季度,其本部业务(品牌综合服务业务占比 85%以上)毛利率达93.45%,净利率为76.94%。 另据2020年半年报,南极电商品牌综合服务业务当期的毛利率达到了94.04%。这一数据,甚至超越了贵州茅台当期91.46%的综合毛利率和91.53%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来源:南极电商的澄清公告 对于无明显的竞争对手这一疑点,南极电商称,从国内品牌授权及服务模式来看,其与恒源祥、北极绒等品牌授权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针对非常轻资产的运营模式的疑点,南极电商表示,IP授权业务均为轻资产模式,核心资产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占比较少。截至2020年9月末,其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9.52%,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13%。 前述兴业证券的报告认为,南极电商2014年转型当前业务。2014年以来,应收账款占营收的比重提升且波动较大。并且,南极电商“经常通过将应收账款挪到其他流动资产或流动资产差额的手法,让应收账款数据变得符合二级市场的预期”。 对此,南极电商回应称,其应收账款主要来自品牌综合服务业务及时间互联业务的授信。其中,品牌综合服务业务采取分期付款的模式,向生产商提供一定的授信额度;时间互联业务为广告代理业务,先投放后付款的模式,因此应收账款的存在具有合理性。 南极电商还披露了其应收账款占营收的比例。2016年,该指标为58.75%,至2019年已降至20.21%。因此,南极电商称该指标整体比例可控并且逐年下降。 称质疑其财务造假的报告“计算逻辑有误” 在经营规模翻倍增长、员工数量反而下降这项疑点上,前述报告显示,南极电商2017年营收同比增长89.25%,GMV同比增长41.9%,但员工数量却同比下降20人。2017年,其前台的销售员工数量同比减半,中后台的技术、财务和行政人员数量却增加。 对此,南极电商表示,其本部员工总数在2019年较2018年净下降8人,2020年较2019年净增加175人。这主要体现为业务拓展需要,包括成立食品宠物用品事业群、直播电商事业部,以及存量类目的人数增加等。 在供应商和客户重叠这项疑点上,前述报告显示,在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南极电商的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高度重叠。其中,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上半年的重叠数量分别为4家、4家、2家、2家。 对此,南极电商回应称,品牌综合服务业务的客户是指经其审核并授权生产南极电商旗下品牌产品的生产商,供应商是指为其品牌授权业务生产商标辅料的工厂。因此,其不存在品牌综合服务业务的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情况。 南极电商同时表示,在产业链合作模式上,生产商与经销商存在重叠,多为前店后厂模式,且生产商与经销商均为其的客户。这意味着,电商平台上销售南极电商品牌商品的网店,与南极电商授权生产的工厂,往往为同一家公司。 此外,前述报告的作者认为,其通过税务角度计算的南极电商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远远低于通过财报角度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对此,南极电商表示,其绝大部分营业收入的销项税率为6%(归属服务业),并非该报告中税务角度计算的17%的销项税率,该报告计算逻辑有误。目前,其除货品销售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的增值税税率均为6%,而2019年货品销售业务占营收的比重仅为0.07%。 前述报告还质疑,南极电商实控人张玉祥无其他上市公司体外业务,却频繁进行股权质押。公告显示,张玉祥第一笔股权质押,发生于南极电商2016年3月借壳上市之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 对此,南极电商表示,截至2021年1月,张玉祥累计质押股权净融资14亿元。其中,2.44亿元用于借壳上市、原壳公司新民科技出售相关资产,3.2亿元用于并购子公司时间互联100%股权,5.3亿元用于归还或认购发行股份时或定增时的借款,1.62亿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1月8日,银保监会一口气开出21张罚单,对7家金融机构共计处罚1.995亿元。 新年伊始,银保监会就开出一批大罚单,严监管重处罚成为常态。 1月8日,银保监会一口气开出21张罚单,对7家金融机构共计处罚1.995亿元。 这7家机构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下简称国开行)、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租赁(港股01606))、中国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港股01398)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行情601658,诊股)(港股01658))、中国长城(行情000066,诊股)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西银行)。 同时,按照机构与相关责任人“双罚”的原则,除机构受罚外,本次银保监会还对14名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5-10万元不等的罚款。从被罚的案由看,贷款业务、不良资产违规转让、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依然是违规和受罚的重灾区。相较于往期银保监会公布的大罚单,此批罚单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多家被罚机构系母公司和子公司因业务往来不合规,致使子公司连带被罚。 银保监会表示,将继续大力整治各种金融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环境,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屡查屡犯、提供虚假整改材料 国开行两名责任人被罚 国开行因24项违规问题此次总共被罚4880万元。从被罚的违规业务案由看,问题主要集中在存贷款业务和同业业务,其中,存贷款业务的违规问题集中在国开行特有棚改业务,以及扶贫贷款等。 例如,国开行存在项目资本金管理不到位,棚改贷款项目存在资本金违规抽回情况;向棚改业务代理结算行强制搭售低收益理财产品;扶贫贷款存贷挂钩;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贷款资金未真正用于扶贫搬迁等问题。 在同业业务方面,国开行存在未落实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制监管要求;以贷款方式向金融租赁公司提供同业融资,未纳入同业借款业务管理;以协定存款方式吸收同业存款,未纳入同业存款业务管理等问题。 此外,国开行还有两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公告显示,时任国开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副行长因对逾期未整改、屡查屡犯、违规新增业务,以及向检查组提供虚假整改说明材料行为负有责任,均被处以警告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国开行还因存在利用集团内部交易进行子公司间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致使该行的子公司也被罚。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因此被罚100万元。 工行理财业务被全面检查 监管列出多项违规行为 工商银行此次因存在23项违规行为被处以5470万元。从被罚案由看,理财业务的违规问题占绝大多数,主要包括如下: 1、理财产品通过申购/赎回净值型理财产品调节收益 2、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限额测算不准确 3、理财资金通过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的方式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4、理财资金违规用于缴纳或置换土地款 5、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收益权 6、面向一般个人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 7、理财资金投资他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或非标资产收益权、全权委托业务不规范 8、全权委托业务不规范 9、自营贷款承接本行理财融资、贷款用途管理不尽职 10、理财资金承接本行自营贷款 11、封闭式理财产品相互交易调节收益 12、滚动发行产品承接风险资产,且按原价交易调节收益 13、高净值客户认定不审慎 14、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 15、部分理财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未登记或超时限登记 可以看出,银保监会此次对工行理财业务合规性的检查较为细致,除理财业务外,此次被罚的其它违规事项还包括部分重点领域业务未向监管部门真实反映、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隐性担保、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关键岗位未进行实质性轮岗、法人账户日间透支业务存在资金用途管理的风险漏洞等。 此外,不同于此次被罚的其它多家机构实施“双罚”,从银保监会目前公布的罚单看,工行目前未有相关责任人受罚的情况。 邮储银行因理财、 同业等多项违规被罚4550万 邮储银行则因存在26项违规行为共计被罚4550万元,被罚的违规业务仍主要集中在贷款业务、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 在理财业务方面,邮储银行存在理财投资收益未及时确认为收入、部分分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投资权益类资产的理财产品违规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理财投资接受第三方银行信用担保、代客理财资金用于本行自营业务,未实现风险隔离、理财产品相互交易,未实现风险隔离、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人为调节收益、理财风险准备金用于期限错配引发的应收未收利息垫款、使用非代客资金为理财产品垫款、未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披露非标资产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信息等问题。 在同业业务方面,邮储银行存在同业投资业务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同业投资按照穿透原则对应至最终债务人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个别产业基金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投向股权、同业投资资金(通过置换方式)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等问题。 邮储银行此次还有两名相关责任人连带被罚。时任邮储银行扬州市分行行长、副行长因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警告并罚款10万的处罚。 长城公司两家附属机构亦遭罚 针对长城公司的处罚,银保监会透露,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我会前期对长城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从被罚案由看,长城公司因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虚增账面利润、考核利润并超发绩效奖励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资产业务多处违规等问题共计被罚4690万元。 长城公司还有两家附属机构此次亦被罚。长城新盛信托因存在违规设立子公司、抵押物评估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50万元。长城华西银行因存在违规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物向股东提供融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50万元。 在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方面,长城公司此次有10名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处罚,其中还有9名均被处以5万元罚款,被罚原因集中在违反财务制度超支管理费行为、虚增账面利润和考核利润,超发绩效奖励行为、三查”严重不审慎,个别项目出现重大风险行为三方面。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被罚的相关责任人中,也包括时任长城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投行事业部总经理桑自国,银保监会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此前桑自国因涉嫌受贿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49.11% 按2020年前三季度行业平均佣金率测算,2020年券商AB股交易佣金收入约为1174.47亿元,远超2019年(787.63亿元)。 2020年券商佣金总收入较2019年增长约49.11%。 ● Wind数据显示,2020年AB股成交总额为206.08万亿元,较2019年(126.93万亿元)增长62.36%,创出2016年以来新高。按2020年前三季度行业平均佣金率测算,2020年券商AB股交易佣金收入约为1174.47亿元,远超2019年(787.63亿元)。 佣金收入大增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的证券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135家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交易单元席位租赁)为900.08亿元。与此同时,Wind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AB股成交总额为157.97万亿元(原始数据为1579656.87亿元),照此粗略计算,行业2020年前三季度平均佣金费率约为0.0285%。 某头部券商财富管理负责人表示,由于交易量大增,公司2020年佣金收入水涨船高,目前公司佣金费率大约在0.03%左右,与行业平均佣金水平大致持平。 2020年四季度,全部AB股成交总额为48.16万亿元(原始数据为481560.46亿元),按照0.0285%的行业平均佣金费率推算,券商四季度佣金收入约为274.39亿元。结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前三季度数据,2020年券商佣金总收入约为1174.47亿元。 而2019年券商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总额为787.63亿元。由此判断,2020年券商佣金总收入较2019年增长约49.11%。 尾部券商“看天吃饭” 据长城证券统计,2020年前三季度,40家上市券商实现营业收入3818.24亿元,同比增长28.86%。其中自营业务收入占比为29.47%,较去年同期减少1.83个百分点;投行业务收入在总营收中占比上升至10.57%;而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含席位租赁),即传统的经纪业务收入占比22.69%。 从收入结构看,头部券商与尾部券商明显出现分化。头部券商自营业务收入占比大多有所提升,收入结构更加均衡;而尾部券商变化不大。 以中信证券为例,2020年中报数据显示,其自营、经纪、资管、投行、信用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44%、19%、12%、8%、3%,其中自营业务收入占比较2019年同期大幅上升11个百分点。 头部券商自营业务收入增速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这也表明重资本业务能力逐渐成为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尾部券商业绩却迟迟摆脱不了“看天吃饭”。据业内人士介绍,行情好了,尾部券商经纪业务就好,产品代销也好,资管产品规模大、管理费高,分成收入高,信用业务(主要是两融业务)收入也高,投行发行收入也好。但过度依赖市场交投、业务结构相对单一是把“双刃剑”,一旦市场环境出现变化,整体业务就会受到较大冲击,不利于业绩稳步增长。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证券业若要告别“看天吃饭”,一方面需要资本市场培育更加长期、稳定的投资者,降低二级市场过强的波动性;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发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场外市场等,逐渐拓宽证券业务的适用边界。 积极转型拥抱“蓝海” 在拓展业务边界、优化收入结构方面,头部券商先行先试,已然走在行业前列。 长城证券指出,头部券商通过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力财富管理业务有不少成功案例,取得了不错的成果。财富管理成为金融科技应用最普遍、最广泛的领域。金融科技正在助推券商向高精度、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模式变革。 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突破1万美元,且呈现健康“成长”态势,这为财富管理行业发展打开了空间。华泰证券非银研究团队认为,从海外发展经验看,当居民财富成长达到一定阶段时,财富管理行业发展将迎来拐点。 业内人士建议,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业务单一的券商应该寻求建立综合投资渠道,加大金融创新力度,进一步提升金融创新能力。而券商财富管理的优势,恰恰在于全产业链协同的产品创设能力,能够匹配客户差异化风险收益偏好特征。